麦多网课 / 2020-01-07
考后审核需要提交的资料各地区都会有不同,但一般来说,都需要以下几个材料: 1、《报名表》(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,用A4纸打印,经单位审核盖章)一份; 2、考生报考承诺书(经单位审核盖章)一份; 3、本人身份证(正反面)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 4、增报专业成绩合格人员另需提供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 5、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(或由单位审核盖章的工作简历表一份)。 具体要求以官方文件为准 合格标准 《建设工程经济》60分(试卷满分为100分); 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和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78分(试卷满分均为130分);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96分(试卷满分均为160分)。 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符合免试条件,参加2个科目(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)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。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,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 证书领取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以后,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,到各报名点办理领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。 ■ 证书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: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(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); 他人(单位)代领: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(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);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。 ■ 领证携带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(可网上下载) 1寸、2寸照片各1张,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若代领,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。 (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要求以官方文件为准) 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必须经过注册登记,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。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。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。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,由本人提出申请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,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。准予注册的申请人,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》。 ■ 证书注册流程 登录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官网: 个人用户参照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企业用户参照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按手册引导操作即可 ■ 证书注册规定(一)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必须经过注册登记,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。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。 (二)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,由本人提出申请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,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。准予注册的申请人,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》。 (三)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 1、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;
2、无犯罪记录;
3、身体健康,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;
4、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。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、延续注册、变更注册、增项注册、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。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、执业印章的,可申请补办或更换。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,有效期满前3个月,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。在注册有效期内,变更执业单位者,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。